《正信的佛教》第7讲
圣严法师·著
-佛教相信超度亡灵的功用吗?-
不用说,佛教是相信超度作用的。
不过,超度的功用,也有一定的限度,超度只是一种次要的力量,而不是主要的力量。所以修善的主要时间是在各人的生前,若在死后,由活人超度死人,虽以修善的功德回向给死人,《地藏经》中说,死人也仅得到七分之一的利益,其余的六分,乃属活人所得。
同时,正信的佛教,对于超度的方式,跟民间习俗的信仰,也颇有出入。所谓超度,乃是超生乐土而度脱苦趣的意思,是仗着家属亲友们为其所修善业力量的感应,并不是僧尼诵经的本身有着超度的功能,乃是借着超度者的善业及诵经者的修持而起的感应。
因此,正信的佛教,超度工作的主体不是僧尼,而是亡者的家属。亡者的家属,若能在亡者临终之际将亡者心爱的东西,供奉三宝,施舍贫穷,并且使得亡者明白代他作了如此的功德,那对亡者的死后,有着很大的帮助。那是由于一念的善业感应,以及临终之际的心境安慰,所以他的业识也将感生善处。这是物以类聚的原理,不能说是迷信。
若于亡者死后,儿女家属以恳切虔敬之心,斋僧布施,作大善业,以其殷勤的孝心,也可感应亡者的超生,但此已经不如在亡者未死之前所作的受用大了。
唯其孝心至诚,如地藏救母那样的发大悲愿,愿为救母而生生世世救度苦海的众生,凭这伟大的愿力,尚可感通亡者,减少乃至灭除亡者的罪业,这不是无理的迷信,而是由于大孝心及大愿心的感通,使得超度者的心力愿力,化入感通了被超度者的业力,乃至彼此连通一气,所以能够超度。
所以,在正信的佛教,死人的家属,若要荐拔亡者,乃是供养三宝及布施贫穷,并不一定要求僧尼诵经,僧尼接受布施供养,仅为斋供者祝愿而已;因僧尼诵经是日常的恒课,诵经是一种修持,也是为求明白修持的方法,目的不是超度亡者,施主供僧的功德,是由于成就了僧尼的修持生活而来,不是由于计工折价的诵经而来。
佛教中虽有指示以诵经来超度亡者,那是希望各人亲自诵经,万一自己不会诵经,或以为自己诵的太少,才请出家人代诵。其实,僧尼是为佛法的住世及化世而设,不是专为超度亡灵而设。诵经的功德,是由于信仰佛法并修持佛法而来,所以并不限于僧尼才可诵经,更不是一定要在人死之后,才来诵经。
再说,超度的期限,最好是在死了七七四十九日之前;因为佛教相信,就凡夫而言,除了福业特别大的人,死后立即上生六欲天;定业深的人,死后立即上生禅定天;罪业特别重的人,死后立即堕地狱;至于一般的人,死了之后尚有四十九日的缓冲期间,等待业缘的成熟,再决定轮回的去向。在这期间,如有男女家属以供养三宝及斋僧布施的功德为之回向超度,亡者便会由于善业功德的感应而得到超生的帮助,促成生于善道如人间天上之因缘的成熟。
过了四十九日之后,已经随着亡者自己的业力而去投生,那时再作超度的功德,只能增加他的福力,或减少他的苦难,但已不能改变他已经投生的处所了。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是枉死,或者死得凄惨,由于怨结不解,他们纵然已经化生鬼道,还会在人间作祟,这就是通常传闻的“闹鬼”。这样的情形,需要诵经超度(向其说法使其知所去处),佛力引荐往生善道。佛教通常称鬼道众生为“饿生”或“饿鬼”,所以往往用密法的咒力加持,变食施食的焰口及蒙山,对于平安鬼类的作祟,有特别显著的效验,这种功能的佛事,对于其他的宗教──神教而言,他们简直没有办法。
当然,以上是就佛教本身的立场而说,事实上,向来请僧尼做佛事的中国人,未必就是佛教徒,甚至是不折不扣的儒者。如近人唐君毅先生,他是著名的新儒学者,但他母亲去世之后,仍到香港的寺院中做佛事,并把灵位供在佛寺中。他因自叹他的哲学,在这面用不上力,所以仍抱着“祀如在”的儒家观念,寻求“慎终追远”的安慰。像这样的例子,可谓极多,如要他们完全照着佛教的观念来做,恐怕不易,所以这是中国佛教必须求一解决途径的一大课题。
-佛教主张焚烧纸库锡箔吗?-
不,佛教中没有这一项迷信的规定。
中国人用纸钱焚烧的习俗,是自汉朝以后开始的,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屿曾说:“汉以来,丧葬瘗(yì,埋葬)钱,后世以纸寓钱为鬼事。”这是说从汉朝开始,人死之后,丧葬之时,要用钱币与死人同葬。因为中国自古以来,都以为人死之后便是鬼,所以说文解字也说“人所归为鬼”。
人死既为鬼,拟(nǐ)想鬼的世界也同人间一样,只是阴阳两界不同而已,故以为鬼也需要生活,也需要用钱,所以就用钱币殉葬。后来有人觉得用真的钱币太可惜了,便用纸来剪成钱的形状,以火烧了给鬼用。到近代,由于纸币的流通,“冥国银行”的冥币,也大量发行了!
这种低级的迷信,几乎是各原始民族宗教的共同信仰,以物器、钱财、珠宝、布帛,乃至还有用人及畜生来殉葬的。
至于用火焚烧,可能与拜火教有关,相信火神能将所烧的东西传达给鬼神。印度教《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火神),就有如此的功能。
中国民间,用纸钱、用锡箔,当做钱币、当做金银,又有用纸糊篾扎的家具、杂物、房屋乃至现代的汽车、飞机、轮船等等,以为焚烧之后,就被鬼拿去受用了。
事实上,佛教不以为人死之后即是鬼,做鬼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佛教更不相信经过焚烧之后的纸库锡箔能够供鬼受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亲属可以用布施、供佛、斋僧的功德,回向亡灵、超度亡灵。其他的一切,都是毫无用途的迷信。
佛教不仅不主张以物品殉葬,佛教更主张人死之后,不可用贵重的棺木、不可穿高价的衣服、不可动用过多的人力与物力;应该换上日常所穿的干净旧衣服,将好的新的衣物全部布施给贫苦人家;如果有钱,应该多做布施贫穷及供奉三宝的功德。唯有如此,亡灵才能得到真正的益处。否则把好好的东西埋了烧了,那是最愚痴的行为,更不是一个正信佛教徒的作为。
可惜的是,今日的许多僧尼,并不懂得这一层道理,甚至从大陆到台湾的佛教徒,还发明了另一种叫做往生钱的纸钱,在一小张的黄纸上,用红水印上梵文字母的《往生咒》,就当做鬼用的钱了。其实诵咒的功效,与烧纸的作用,根本是两回事。如果根据佛经来说,印好的经是烧不得的,烧了是有罪的。
再有,现时的僧尼们为人家诵经、拜忏、放焰口乃至打水陆,都要写文疏,宣读之后,即予焚化,这是学了符录派的道教向其所崇奉的神祗们奏疏及化符驱鬼等的迷信,于佛教教理毫无根据。
佛教一切都主张虔诚心的感应,如果心力到了,不用焚疏,必然有用,否则的话,纵然焚化了千百张的字纸,又有什么用处?
-佛教相信功德可以回向给他人吗?-
佛教确切相信,自己所修的功德,可以回向给他人。
所谓回向,就是从自己的方面,回转朝向给他人,这是属于心力的感应,这在上面一节中已经大略说过。这是由于自己的心力通过诸佛菩萨的愿力而达于所要回向的对方。就像天空的太阳光通过反射物(如镜或金属体)的折射,便可使户外的太阳光照射到室内的黑暗处,室内的黑暗处,虽未直接曝晒到太阳,却已接受了回向而来的太阳光。
同时,虽把功德回向给他人,自己的功德仍然丝毫不损,这在佛经中有一个比喻:一盏灯,可以点燃许多灯,这盏灯虽然点了许多盏灯,却不会因了点燃其他的灯而就减弱了自身的灯光。
因此,凡是正信的佛教徒,每做一桩功德,都会发愿回向给一切的众生,这也正是慈悲心的自然流露。